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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pril 8, 2011

慢跑

4/7(四) 慢跑5公里 / 累計10公里!



許是為了補昨晚沒泳到的遺憾…也許是想忘卻那種難以排擠的孤獨感…或許是想發洩那對世界滿腔的怒火…或許就只是心中那股熱血翻騰…


反正早上就突然給他決定來個晨跑!近八點進辦公室,迅速換裝,好久沒跑了。從入冬以來這只是第二次上路,像這種情形鐵定會一團亂忘東忘西的,只記得戴上了許久未上手的錶,然後才發現毛巾和換洗的UW都沒帶!


還好今天裡頭有件純棉背心可當毛巾,UW嗎…嗯!那就跑步時釋放一下吧!直接套上足球褲,輕輕柔柔的還蠻舒服的啊!時間緊迫,速速把換洗衣物裝袋寄放警衛室以便跑完直接到淋浴間報到,然後就往基隆河左岸出發。


草草熱了身,這其實是不對的。熱身應該確實才能跑的長久,但就是迫不及待…完成5公里費時29分鐘,自已算滿意了,只要体重持續減輕相信會更快的。不過以往最後一百公尺都會來個衝刺,這次卻完全衝不起來,不知是否膝傷之故!雖然膝還是有怪怪的感覺,但至少不會如以前般跑完時好像有種隱約的刺痛感。


凡事都有爭議,連跑步也不例外!今天跑時就想到二個爭議點:第一個就是因為未著UW跑,感覺也是挺舒服的,那麼慢跑時到底該不該穿呢?有些說法是最好固定住,所以一些慢跑褲多了一層網狀布,或者有人穿運動束褲如三鐵褲般貼身。想起來…不穿與穿束褲跑起來其實都蠻舒服的說,看個人感受吧!


另一個爭議就比較大了,這可不能依個人感覺就算了!這關系到運動傷害:這說的就是慢跑時到底是那個部位先著地呢?從有意識以來就認為應該不可以用腳跟先著地 不管那個部位先著地,就是不能是腳跟。可是也在慢跑的狼弟卻提出了質疑!因為他有這個疑惑,所以問了跑友和一些前輩,卻都告訴他是腳跟先著地,而且還翻了二本慢跑有關的專書也提到是腳跟著地;這點狼完全無法認同!可是白紙黑字寫著啊…這更讓人体會到盡信書不如無書的道理。


到底那裡先著地較佳?小強的解釋狼認同:「光著腳跑一跑就知道了!」因為赤腳跑少了鞋子的保護,你的身体會自然的擔負起保護自已的機制。於是狼兄狼弟倆就做了實驗,由狼弟赤腳跑看看。跑了跑…狼從旁看到他明明就不是腳跟先著地,可他自已卻說感覺是腳跟先著地…XD…這…


總之!狼就是無法接受腳跟先著地的說法!


其實赤腳跑也是一個選項,也許可以試看看。


PS1 / 南軟淋浴升級了,內附沐浴乳和洗髮乳,方便多了。
PS2 / 星期五晚嘗到苦頭了,踢球不到一小時就小腿抽筋了,和星期四的晨跑不知是否有關?下半身不要操太兇才能長長久久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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